107年全民國防教育「暑期戰鬥營」活動
壹、營隊規劃:
一、陸軍司令部:金門、馬祖、澎湖戰鬥營、傘訓特戰營及迅雷、實踐、鎮東射擊體驗營等7個營隊。
二、海軍司令部:兩棲勇士挑戰營及海上生活體驗營等2個營隊。
三、空軍司令部:航空戰鬥營及航空科技體驗營等2個營隊。
四、憲兵指揮部:鐵衛戰鬥營。
五、國防大學:新聞研習營、國防科學基礎科技實作研習營等2個營隊。
六、國防部政務辦公室:儀隊、軍樂體驗營。
七、國防醫學院:醫學研習營(獨立辦理招生作業)。
八、中正預校:科學體驗營(獨立辦理招生作業)。
貳、活動地點:本島及金門、馬祖、澎湖等地區。
參、活動期程及召訓人數:於7月1日至7月30日期間辦理18個營隊,34梯次,召訓3,170員(含中正預校學生20員)。
肆、參加對象:
一、迅雷、實踐、鎮東射擊體驗營、傘訓特戰營、金門、馬祖、澎湖戰鬥營、兩棲勇士挑戰營、海上生活體驗營、航空戰鬥營、航空科技體驗營、鐵衛戰鬥營、新聞研習營、國防科學基礎科技實作研習營及儀隊、軍樂體驗營等16個營隊:
(一)各營隊召訓人數20%(合計598員,如附表4)額度,由軍種司令部督導所屬地區人才招募中心,遴選與本部簽訂「國防培育專班」及「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」等學校學生參加,並完成相關人員資格審查,由人次室彙整名冊送辦班單位辦理錄取作業。
(二)另訓額80%(2,392員)開放予年滿15足歲之國中應屆畢業生及各一般公(私)立高中(職)以上學校在學學生(不含民國75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)辦理網路報名及電腦抽籤作業。
二、科學體驗營:國中在學學生(不含國中應屆畢業生)。
三、醫學研習營:年滿15足歲之各公(私)立高中以上在學學生(不含國中應屆畢業生)。
四、為關懷及提供弱勢家庭學子參與營隊活動機會,並考量渠等家境隱私等因素,各辦班單位須邀請中低收入戶學子參加營隊活動(人數另計,不納入總召訓員額),惟各梯次以訓額5%為限,所需經費由本部編列相關預算支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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